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服务管理,推动第三方机构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现就公开征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崂山区行政审批部门或其它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第三方机构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内容、评估程序、方式方法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提示相关能力。
3.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
4.有5名以上(含5名)人员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经相关部门(单位)或协会培训且考试合格,能够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5.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7.熟悉青岛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
8.能够完全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2)遵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各项规定、程序和要求。
(3)依法维护评估主体的合法权益,保守秘密,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在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中获取的信息,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或便利条件牟取利益。
(4)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违法进行转包、挂靠等,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5)不得以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调查、测评和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受托事项,并接受评估主体监督指导,与评估主体共同对评估质量负责。
(7)不得承接同一受托事项的决策前与决策后风险评估业务。
(8)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9.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提交材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申请备案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社会信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5.从业承诺书(附件2);
6.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
7.稳评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学历证书以及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等复印件;
8.近两年在稳评工作中的主要业绩(提供总结性说明及部分项目佐证资料);
9.本机构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尺寸大小准备,按顺序梳理后提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2.审核。崂山区委政法委组织崂山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对初步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登记资料等进行核验,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对业务人员数量、学历及机构管理文件等进行核查。
3.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征集工作,报送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每日9:00-17:00),所有申报材料需整理成册,一式三份。因材料内容较多且需现场核验,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现场报送,报送地址:崂山区山东头路58号盛和大厦2号楼19层(崂山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
崂山区委政法委:辛若明,51988529,18865326787
崂山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杨建,15315521678
附件:
崂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崂山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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